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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五届“翰墨清风”廉洁文化作品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纪委综合室    [发表时间]:2024-11-15     [来源]:驻校纪检监察组 校纪委综合室

各单位、部门,全校师生:

  为深入推进清廉学校建设,进一步发挥廉洁文化浸润人心、涵养清风正气作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特面向全体师生举办第五届“翰墨清风”廉洁文化作品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廉洁清风满校园 正气浩然育英才

  二、联合举办单位

  纪委综合室,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校工会(离退休干部工作处),校团委

  三、参赛对象

  全体教职工(含在职、离退休教职工)、在校学生

  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可从廉政文化、家训家规、古今清正孝廉箴言、警句诗词等方面进行创作,须反映或寓意清正廉洁、勤廉担当、阳光公正、律己修身、洁身自好、守信践诺等廉洁主题,能够体现知识性、教育性和艺术性相统一。

  2.作品形式为书法(软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等)、绘画(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画、钢笔画、漫画、连环画、素描等)、手工(粘土、折纸、剪纸、雕刻、编织、插花、皮影、团扇、漆扇、掐丝珐琅等)、微视频(宣传短片、纪录片、微电影、情景剧、短视频、动漫、公益广告、校园歌曲等)。书法、绘画作品无须装裱,在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来稿必审,为保证此次活动的整体质量,谢绝应景敷衍之作。具体要求如下:

  书法作品字体不限,内容围绕廉政文化,可选取廉政诗词、名言警句等,不大于4尺整张(138cm×69cm),以长宣纸半截或半折的条幅为宜,横式竖式构图均可。其中,篆书、草书需附释文;篆刻需提交印蜕及边款拓片,数量不少于4方。

  绘画作品应突出廉政文化,寓意深刻,可通过描绘廉洁人物、场景等表达廉洁理念,作品尺寸不小于A4纸大小,不超过对开(54cm×78cm)。其中,漫画作品应,简洁明了,单幅或多幅均可,具有讽刺性或教育意义。

  手工作品要体现廉政文化元素,做工精细,富有创意。

  微视频作品格式为MP4,突出廉政主题,内容完整,画面清晰,声音清楚,内容配字幕。其中,宣传短片时长不超过5分钟;微电影、情景剧要有完整的剧情,时长在 5-15 分钟之间;校园歌曲应围绕廉政主题进行创作,旋律优美,歌词积极向上,可以是独唱、合唱等形式,提交作品时需提供歌曲的音频文件和歌词。

  3.投稿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不含已获奖、出版、刊发作品),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赛资格。投稿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

  五、作品报送

  1.截稿日期:自即日起至2025年1月10日,逾期不候。

  2.收稿方式:每人每类作品限投1件,教职工(含在职、离退休)参赛作品、学生参赛作品,分别报送至校工会、校团委。校工会联系人:黄碧静,电话:87933389,邮箱:70768488@qq.com;校团委联系人:葛璇,电话:87933227,邮箱:107140363@qq.com。

  六、奖项设置

  以主题契合性、创意性、艺术性为标准,根据参赛作品数量,按一定比例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并适时举办优秀作品展览。

  七、获奖作品使用

  1.参赛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请自留底稿。凡选送作品投稿者即视为接受本次征稿之所有规定。

  2.获奖作品版权归作者,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编辑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网络展示、媒体发布等各类公益展示宣传、配图刊发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八、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部门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师生充分展示个人特长,积极提交作品参赛,共同为推进清廉学校建设、繁荣校园文化贡献力量。

  本次活动相关事宜由各联合举办单位负责解释。

                             纪委综合室    党委宣传部(文明办)

                       校工会(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校团委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