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增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发现问题及时纠偏,确保各项工作依纪依规有序开展。根据校务会工作部署,继续实施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向校纪委报备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备事项
干部选拔、人事招聘、职称评审、招生考试、工程建设、基建维修、招标采购、资产处置、融资贷款、对外合作、奖助学金评选、“三重一大”、上级部门和学校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及其他需要纪委监督的重要事项。
二、报备时间
凡列入报备事项的牵头实施单位或部门,应于每月28日前填写《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事前报备表》(见附件),发至电子邮箱110355624@qq.com。2019年1月至3月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事项一并在3月28日前报备。2019年4月开始,凡需报备的事项应在事前3天报备或每月28日前集中报备。
三、相关要求
1.纪委办公室将对报备事项定期汇总,集中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纪委将根据报备事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报备单位部门限期整改。
2.纪委将对监督事项的程序性、规范性及工作实施过程中的执纪情况进行监督,不参与实施单位部门的具体业务工作,不替代实施单位部门自身的管理和监督职能。
3.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是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报备的第一责任人,对报备事项的真实性、完整性审核把关,对落实校纪委监督意见整改负领导责任。报备及监督工作情况将定期在校务会上通报,对弄虚作假、漏报瞒报或检查发现违规违纪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联系人:王志星,联系电话:87933225
附件: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事前报备表.doc
中共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