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本站主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严肃职称评审工作纪律的通知

发布者:纪委办公室    [发表时间]:2019-03-06     [来源]: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部门:

为维护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保证职称评审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环境中顺利开展,现就学校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一、参评人员应如实填报、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有以上行为者,取消其年度评审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二、各单位对参评人员的评审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相关部门和经办人员在材料认定、推荐、评审等环节中,因徇私或把关不严而发生问题造成不良影响者,严肃追责问责

三、任何人不得为参评人员游说、拉票,不得接受与职称评审有关的宴请和礼品、礼金,不得利用职权徇私舞弊或打击压制参评人员。

四、职称评审工作人员和专家评委不得对弄虚作假材料知情不报不得私自更改参评人员材料不得与参评人员在评审期间接触,本人或直系亲属申报本次职称评审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五、职称评审工作人员应严守工作秘密,严格执行政策和工作程序;专家评委应遵守评审纪律,严格按照规定对申报人员作出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凡有违反工作纪律、利用职权徇私舞弊、打击报复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评委资格或停止工作人员相关工作,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人事处要切实发挥职能监督作用,加强对评审工作的统筹管理、审核把关和监督检查。

职称评审期间,校纪委和职称评审监督委员会接受广大教职工监督举报举报电话:87933225举报邮箱cjgyjw@163.com

 


                          纪委办公室  职称评审监督委员会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