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部门:
为维护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保证职称评审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环境中顺利开展,现就学校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一、参评人员应如实填报、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如有以上行为者,取消其年度评审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二、各单位对参评人员的评审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相关部门和经办人员在材料认定、推荐、评审等环节中,因徇私或把关不严而发生问题造成不良影响者,将严肃追责问责。
三、任何人不得为参评人员游说、拉票,不得接受与职称评审有关的宴请和礼品、礼金,不得利用职权徇私舞弊或打击压制参评人员。
四、职称评审工作人员和专家评委,不得对弄虚作假材料知情不报,不得私自更改参评人员材料,不得与参评人员在评审期间接触,本人或直系亲属申报本次职称评审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五、职称评审工作人员应严守工作秘密,严格执行政策和工作程序;专家评委应遵守评审纪律,严格按照规定对申报人员作出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凡有违反工作纪律、利用职权徇私舞弊、打击报复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评委资格或停止工作人员相关工作,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六、人事处要切实发挥职能监督作用,加强对评审工作的统筹管理、审核把关和监督检查。
职称评审期间,校纪委和职称评审监督委员会接受广大教职工监督举报。举报电话:87933225;举报邮箱:cjgyjw@163.com。
纪委办公室 职称评审监督委员会
2019年3月6日